甘肅省新型墻體材料發(fā)展應用辦法
甘肅省新型墻體材料發(fā)展應用辦法
發(fā)布日期:2023-01-11|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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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人民政府

令2023年第162號

甘肅省新型墻體材料發(fā)展應用辦法

(2023年1月9日十三屆省政府第19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23年1月11日甘肅省人民政府令第162號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為了推進新型墻體材料應用和綠色節(jié)能建筑發(fā)展,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效率,促進經濟與社會高質量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huán)經濟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qū)域內從事新型墻體材料的研發(fā)、生產、銷售、應用和監(jiān)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新型墻體材料的范圍按照國家和本省公布的新型墻體材料產品目錄確定。

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新型墻體材料研發(fā)、生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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